日前,市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违法上访案件,对1名违法上访人予以行政拘留。
违法上访人邱某,滨河街道人,其反映的信访事项,街道办事处正在协调办理中,但其对工作人员解释疏导工作置之不理,越级进京上访,以访施压,以达到无理过高要求,严重扰乱正常信访秩序。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邱某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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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话: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公民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以法律为行动准则。全面建设法治迁安的号角已经吹响,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访工作条例》和《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的通告》。
在此郑重提醒:越级走访,拒不通过法定途径提出诉求的;信访诉求已经依法解决,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在信访接待场所多次缠访等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并将被纳入诚信档案负面清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影响本人及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入伍、报考公务员、就业等。对滋事扰序、缠访闹访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将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