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救灾能力,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数量
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7人,全部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唐山市户籍。
(二)男性,年龄一般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退伍人员年龄放宽至28周岁(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者年龄放宽到30周岁),具体年龄以身份证为准。
(三)全身不得有纹身。
(四)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符合以上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2、全日制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考虑。
3、具有特殊专业技能(摄影、短视频编辑、计算机、文艺、新闻写作等)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道德败坏,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7、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消防工作情形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分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与体检、试用与聘用五个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15日17时30前
2、报名地点: 滦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报名电话:0315-4168460
3、报名与资格审查提供的证件:
(1)身份证:报考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3)学历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最高学历毕业证;
(4)退出现役证:退役军人报名的提供相应证件。
4、领取准考证:由滦南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通知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包括:30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3项均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报考人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足1:2比例时,按照体能测试合格人数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体能测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根据跑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政审与体检
1、政审。根据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参加政审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体检。对政审合格人员组织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及福利待遇
政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计算在聘用期限内),聘用期间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比照同类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特岗补贴,并按有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予以代扣代缴。
七、其它事项
(一)如果出现岗位聘用人员数量不足招聘计划时,则在服从调剂人员中进行调剂。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上岗的,予以清退,并依法追回发放的工资和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各个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