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川高氏家族从明万历至清康熙的100年间,涌现出进士举人23名,贡生60余人,有“一科两举人,一门五进士”美誉,被称:“世德垂里,世为德门”,其家族极其重视优良家风的传承,高氏中杰出人物高珩定立的“十宜”“十戒”家规是集中体现。
高珩(1612-1697年),字葱佩,号念东,晚号紫霞道人。他自小酷爱读书,和哥哥高玮同年中举传为佳话,又先于哥哥在崇祯十六年中进士,后官至刑部左、右侍郎等职。著有《劝善》诸书及《栖云阁集》,他为蒲松龄《聊斋志异》写下了序。在他创修的高氏族谱《序》中,提出“十宜”、“十戒”家训,作为家族教育子孙做人、做官、做事的标尺。
顺治八年(1651),高珩奉旨典试江南乡试。出京时,朋友同僚纷纷到十里长亭为他饯行,并赠给他很多古书,高珩不疑有诈,欣然接受,途中闲暇,取所赠之书翻看,竟发现其中夹带请托信函众多,并附不下万金之贿,高珩不言语不声张,将请托信函及夹带银票默默烧掉,仍坚持原则考录举子。放榜之后,中试举子纷纷到他住处拜访,有的还持重金相馈,他一概拒绝,分文不受。这次江南乡试考中的一百四十人多是知名之士,社会咸服。
高珩胸怀坦荡,为官多年始终坚守清白、严格自律。任礼部侍郎时,顺德府(今邢台地区)闹饥荒,他奉旨赈灾。其时高珩家中也粮食短缺,日常饭食难以为继。而他虽然每日经手调拨大批粮食,却让家人从千里之外的家乡取粮,运往京城,权作糊口生计。
他在奉命祭告神农、虞帝二陵期间,革除供帐旧例;在楚地立禁溺女之俗,又倡立放生池。湖南民瘼,又请建常平仓,多见施行。归京路过淮安时,岁大饥,捐私钱籴米数百石,赈之。可知高珩正直、为民、慈善。
因为为官清廉,其家财仅可自给,但他天性淳厚,解人难,周人急,施衣食、棺椁、药品之类,不可胜记。荒年时,遇到亲友故交中有人借钱借粮,一定尽力帮助对方。对于父亲去世时留下别人三四千两银子的借据,他与兄长商量后,全部烧掉,不再索要。
康熙十九年(1680),年近七十的高珩在刑部侍郎任上,原官致仕,告老还乡。打点行装将行之时,却见囊金无几,不够路费。朝中故旧听说后“赆以百金”真情资助,但高珩坚辞不受,最后只留少量路资,回乡后也陆续归还。
高珩极为重视自身修养与家教。他创修族谱,制定祖训,以“畏天”为家学、为人之道,以谦谨朴素为家风,教育子孙,他还把儒道佛学融为一体,以“学道、进德、养生、修业”四勉之说立命。为此修撰了家训“十宜”“十戒”,十宜为:宜畏天命,宜奉王章,宜敦孝友,宜济人物,宜勉谦和,宜安懦拙,宜守耕读世业,宜遵淳朴家风,宜待人人大度,宜持事事小心。十戒是:戒杀生,戒邪淫,戒傲,戒贪,戒赌,戒斗,戒懒,戒奢,戒无信无礼,戒不孝不仁。他甚至在《预制遗命》里叮嘱后人安排自己的后事,不用铺张浪费,以此改善社会风俗。
他慨然为《聊斋志异》这部千古奇书写了序。序中说,当时的社会"江河日下,人鬼颇同", "吾愿读书之士,揽此奇文,须深慧业,眼光如电,墙壁皆通,能知作者之意。",这对《聊斋志异》的流传起到了重要作用。
来源:王冬老师廉洁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