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拒收现金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

美友52172681
创建于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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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积极开展整治拒收现金集中宣传活动

      哈尔滨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提醒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0号: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届满后仍然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整治拒收现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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