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文旅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全市文旅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中秋、国庆”假日全市文旅市场安全稳定。2023年9月18日至21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城管燃气等相关监管部门(执法部门)成立联合督导组,随机对重点县(市、区)文旅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活动。督导组共检查6个县(市、区)39个文旅单位,发现问题50余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有关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采取相应措施。
督导组要求,凡是涉及问题的有关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深度分析,查找问题根源。要跟踪督导有关企业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移送有关监管部门或执法部门处理,确保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或妥善处置到位。要督促指导其他文旅单位对照问题清单,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核查隐患问题,建立风险隐患问题排查和治理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限期完成整改工作,确保本单位安全经营秩序持续稳定。
督导组指出,各县(市、区)文广旅部门要认真推进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质量大提升行动。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提升、“重点岗位人员”能力提升、一线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等活动,全面提升各级文旅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市、县两级文旅行业安全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全面提升文化和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督导组强调,各县(市、区)文广旅部门持续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治理2023行动。要突出重点,持续发力,特别是在监督旅行社规范选用交通工具,指导旅游景区具备安全开放条件,督导公共文化场馆、文物古建做好消防管理,指导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要持续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文旅单位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全面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文化旅游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