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自律,持续深化整治违规饮酒、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现对省内通报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明珠广场管理处原职员贾铁军醉酒驾驶问题 。 2023年3月10日,贾铁军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凌海市国庆路好再来美容院门前附近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3月,贾铁军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5月,贾铁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市财力保障中心原职员郭磊醉酒驾驶问题。 2022年9月28日,郭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凌海市人民路市政府南侧时,与其他车辆相刮,造成两车损坏,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4月,郭磊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5月,郭磊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凌海市纪委
2023年9月19日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意识淡薄、顶风违纪、以身试法,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纪国法惩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法底线,自觉维护党员形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分公司两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筑牢思想防线。节日期间,各单位公司纪委要积极与属地公安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违法问题,同时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对酒驾醉驾问题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