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各学段学业,我市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呢?
我市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教、大学生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请注意查收↓↓↓
资助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
资助范围
(一)特殊困难群体
主要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海宁市特困职工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困难群体
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三)其他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学校按本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项目及标准
经学校认定工作组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申请办法
学前教育阶段在园幼儿直接向所在班级(班主任老师)申请。
咨询方式
海宁市长安镇仰山幼儿园
(海宁市长安镇环镇东路176号)
电话:0573-874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