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郭小学2023年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家长告知书

渊『元宝』
创建于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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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我中心校即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中职业高中为一、二年级 学生)。

二、 认定类型

(一)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5、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6、特困供养学生

7、孤弃学生

8、烈士子女

9、残疾学生

10、残疾人子女

11、 困难职工家庭子女

(二)突发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

13、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

14、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三)一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5、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或仅能部分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三、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佐证材料

1、认定类型中的1、2、3、4,不需要提供证明。(万荣县外户籍需提供)

2、认定类型中的5、6、7、8、9、10,需提供相关证件。

3、认定类型中的11,需提供相关致贫资料及监护人所在单位工会提供的贫困证明。

4、认定类型中的12、13、14,需提供因突发性事件致贫的材料及村委会或社区的贫困证明。

5、认定类型15,需村委会或社区证明并加盖乡镇以上的民政专用章和相关贫困证明材料。

(二)其余材料

1、本人申请书

2、认定申请表

3、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

4、银行卡及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四、资助要求

享受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生活费补助、普通高中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这四类资助项目的学生,需符合认定类型1-15中任意一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 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

2.学生或监护人不如实填写《申请表》的,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学前教育(分学期发放)。

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二)义务教育(分学期发放)。

寄宿制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制生 活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分学期发放)。

资助项目为免学杂费和国家助学金。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 习和生活费用开支。

2.普通高中学生免学杂费:重点高中每生每年1400元,普通高中每生每年800元标准执行。

(四)中等职业教育(分学期发放)。

资助项目为中职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 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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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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