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了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性及其具体措施。他指出,教育强国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先导,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撑,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
总书记强调,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对于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
建设教育强国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要提高教育质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要注重教育的公平性和普及性,加强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扶持力度,让每个孩子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教育普及则离不开法治教育,法治教育是教育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工作的重心应该紧紧围绕“亲”基层、“跑”现场、“做”实事这三点展开。
具体而言,“亲”基层意味着要深入了解基层情况,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利益诉求,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作为一个司法工作者要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法律、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跑”现场则意味着要积极参与到各种司法实践活动中,加强对案件的审理和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实地调查、收集证据等方式,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司法公正和权威。同时,通过积极参与各种案件审理和调解工作,增强自身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
最后,“做”实事则意味着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具体来说,应当积极开展调解工作,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社会经验,协助当事人解决纠纷,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诉讼等服务。同时,还要加强对法律文书制作和执行的监督和指导工作,确保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总而言之,教育强国之愿,非一日之功,须以质量的提升和法治教育之普及为基础。若此,我们方能更好地实现教育强国的伟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