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迁安--依法处置违法信访行为案例(七)

迁安信访
创建于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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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违法上访案件,严厉惩处1名违法上访人员。

违法上访人张某龙,男,永顺街道四体村人。2023年9月19日,因拆迁安置问题,到北京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施压,以达到其无理过高要求。登记后未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接待司门口随意哭闹,并与永顺街道工作人员发生撕扯,造成工作人员受伤。严重扰乱信访工作秩序,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张某龙予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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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话:全面建设法治迁安的号角已经吹响,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访工作条例》和《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的通告》,但仍有少数信访人,怀有“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的错误思想,意图通过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在此,公安机关正告广大信访群众,对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违法越级上访、串联上访,恶意记账、以访施压的,公检法司将协调联动,打歪风、治邪恶,坚决捍卫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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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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