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就餐学生的安全健康,9月20日,溪湖区人大副主任法永源、溪湖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陈永涛、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高兴文、溪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蔡恒奎所长,一行四人来到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检查指导了相关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张勇副校长、高年部金勇主任全程陪同了本次检查指导工作。
检查组一行从多个角度对学校食堂管理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参观了学校食堂、查看食品留样、检查食物的清洗、餐具的消毒情况、询问了食物残留物的处理办法。同时检查组也针对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了提问,从而更加深入地了解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检查组一行对学校食堂的规范管理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督促学校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希望学校领导和相关食堂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管理质量,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学校也将以次为契机,继续严抓细节,努力做到长效管控,不留安全死角。
文字:徐华俊
责编:金 勇
终审:张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