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花钱不再难,医保帮您过难关!黄陵县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正式启动

张博
创建于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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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缴费时间

        2023年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2 月20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后次月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参保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就业居民、在校学生、在我县取得居住证(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具有统筹区户籍或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

三、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我县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

      (二)    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及其随军未就业配偶、参保年度应届外省毕业回延大学生及其他未参保大学生、参保年度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失联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享受参保资助的各类人员、相关部门新认定的下一年度可享受参保资助的人员等,均按照我县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

      (三) 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四)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乡村振兴部门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每人190元资助,个人缴纳190元。

      (五)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六)残联认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及残疾家庭中的各类学生和婴幼儿,个人不缴费,由县财政全额资助。

      (七)我县符合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补助按照《关于转发陕西省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办法的通知》(延市卫发〔2023〕112号)执行。

四、新参保登记

       1.线下新增:新参保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县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或由各镇(办)医保经办人员将新参保人员信息报县医保经办中心进行登记录入。

       2.线上新增:新增参保人员可通过陕西医保小程序自行登记,具体操作方式:(1)支付宝小程序—陕西医保—服务(底部菜单栏)—个人业务申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2)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参保登记;(3)微信小程序—陕西医保—更多—个人业务申报—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3.新生儿: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 12 月31 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可按照全市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新增人员信息登记录入后可按照前面缴费标准和渠道进行参保缴费。

五、缴费渠道及方式

     (一)缴费渠道

      1.“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在“掌上办税”模块缴费;

      2.“微信”APP,在“城市服务”模块缴费;

      3.“支付宝”APP,在“陕西社保缴费”模块缴费;

      4.中国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手机银行、农行智能POS机;

      5.陕西信合(农商银行)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机;

      6.中国建设银行扫码支付、营业网点柜面、建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7.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工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8.中国银行营业网点柜面、中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9.光大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光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云缴费APP;

      10.邮储银行营业网点柜面、邮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11.银联“云闪付”手机APP;

      12.虚拟户可至各地办税服务厅集中申报缴费。

      (二)缴费票据

       1.使用商业银行渠道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商业银行提供的小票即可作为缴费票据。通过手机APP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

       2.缴费人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柜台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省财政厅监制)。

       3.缴费人可凭缴费小票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完税证明》或打印缴费记录。

六、相关问题解答

       参保登记、医保政策、医保权益记录相关问题请咨询县医保经办中心;缴费相关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银行缴费相关问题请咨询各合作银行,新增参保人员相关问题请咨询各镇(办)便民大厅医保经办窗口。

黄陵县税务局:0911-5214778  

医保经办中心:0911-5211712

桥山街道办:0911-2613072   

店 头 镇:0911-5510374

农       行:0911-5213534   

隆 坊 镇:0911-5460703

信       合:0911-5217006   

田 庄 镇:0911-5472895

建       行:0911-5217269    

阿 党 镇:0911-8350980

工       行:0911-5213445    

双 龙 镇:0911-549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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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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