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险—建行福州光明港支行提醒您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美友496837344
创建于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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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认真贯彻落实监管要求,积极开展消费者教育宣传,围绕金融消费者八项权益,通过“以案说险”消费风险提示系列文章,解析真实案例、提示消费风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案例分析

王先生是一位70岁的老年人,有一天,王先生带着身份证来到网点说要办张储蓄卡,我们在咨询了其用处后,王先生声称是要购买结构性存款,我们网点服务人员为其开立了一张储蓄卡。过了几天,发现王先生的账户频繁进出小额资金,其后给王先生打电话约到网点有业务需要办理。

当王先生到达网点后,我们对其资金的用途进行询问,在为其讲解把自己的账户借予他人使用是违法行为时,也不能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要注意防范风险,多次进行讲解后,大爷才说自己的账户是邻居李先生让其过来开户的,说李先生与其关系良好,不可能诈骗其钱财,而询问王先生对李先生的职业是否了解时,王先生缺说对之了解不多,也是为了帮忙才答应李先生过来开卡,然后借给他使用。我们立即劝告王先生现在的网络诈骗太多,不要为他人所骗,并通过王先生同意把其卡暂时销卡处理,王先生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是违法的,也主动说以后不再为别人开立储蓄卡。

二、案例分析

近年来,有些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对法律知识的淡薄,骗其为犯罪分子牟利,通过发展身边的老人的途径为他们开立储蓄卡。

三、风险提示

老年群体要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开立个人账户,涉及到自身的权益要自己申请办理业务,尽量本人亲自办理,不要听信任何诈骗分子的谎言,切实保护好自身的权益和维护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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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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