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城郊中学资助政策宣传

创建于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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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请您认真阅读,了解高中及大学生贷款的精准扶贫资助政策。

高中资助政策:

1、“一免一助”

高中教育实行“一免一助”政策,是对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政策和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助学金政策。

2、资助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3、“一助”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补习生)。

4、“一助”资助标准

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500元。

除上述政策外,对具有陕西户籍尚未脱贫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高职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3000元。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政策: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货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货款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学生,即被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专本科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

3、货款期限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4、办理机构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货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合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合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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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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