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助,筑梦成长——息县二中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宣传

陈涛
创建于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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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家长、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简要介绍。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县外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困、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困难学生。

2、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3、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

4、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5、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6、烈士子女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7、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 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


(三)发放形式

        根据政策规定,我县执行按学期将“家庭经济困难生生活补助金”打入学生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中的发放形势。监护人需要提供学生社保卡复印件,并保证社保卡银行账户激活。

三、资助流程

(1)提出申请。根据本学期资助时间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资格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严格执行班级评议、年级认定、校级审核三级认定程序。


(3)结果公示。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学生资助工作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深化资助育人成效,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的教育。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为一学年。

    

四、提交材料

如需申请家庭经济学生请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以下材料:


(一)县外脱贫户学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复印件

2、情况说明

3、乡镇开具的证明

4、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需到银行激活账户)


(二)城乡低保家庭学生需提交材料如下:

1、信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

2、低保证复印件

3、学生本人和低保人户口本复印件,同时提交银行低保打款记录

4、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需到银行激活账户)


(三)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需提交材料如下:

1、信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

2、情况说明

3、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或者相关证件复印件)

4、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需到银行激活账户)


(四)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需提交材料如下:

1、信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

2、残疾人本人证复印件

3、学生本人和残疾人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4、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需到银行激活账户)


(五)烈士子女及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需提交材料如下:

1、信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

2、情况说明

3、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或者相关证件复印件)

4、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需到银行激活账户)


(六)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1、信阳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

2、情况说明

3、相关情况证明材料

4、学生本人社保卡复印件(需到银行激活账户)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请在2023年10月10日前由家长(监护人)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超过时间节点未提出申请,则视为主动放弃。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学校与家庭任重而道远。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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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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