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在金桂飘香的季节,我们即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国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我校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10月7日国庆节放假7天。10月8日—10月9日照常上课。其中10月9日(星期六)上10月7日(星期四)的课,课后服务照常。
在国庆节来临之际,我校已对孩子们进行了爱国主义教育和假期安全教育,为了让孩子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请家长起到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在假期期间对孩子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并和孩子一起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阻断新冠疫情传播,建议您和孩子在国庆假期期间尽量不离开广西,尽量减少与外来人员的来往,尽量减少到空气不流通、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玩耍。秋季昼夜温差大,指导孩子及时添减衣服,勤晒被褥,加强身体锻炼,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以提高免疫能力和抵御各种疾病的能力。
请注意做到:
1.请尽量不远游,学生和家长如确需离开广西,要向班主任报告并填写报备记录,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回校前严格按自治区、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以及建议14天居家健康监测,凭核酸检测报告返校。
2.避免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返贵人员(已完成规定防控要求人员除外)接触。
3.家人和年满12周岁的学生,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要应接尽接,学生在每次接种完毕要告知班主任。
4.即将开展3—11岁的孩子接种新冠疫苗工作,请各位家长知悉并对孩子身体状况掌握了解,提前做好准备。
目前游泳、玩水成了孩子最喜欢的活动之一,全国多地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请家长们要履行好监护职责,切实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和提醒。
“防溺水六不准一会”: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一会: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发现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向附近的成年人呼救和拨打110电话求救。
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出行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1.教育孩子不要在马路上玩耍,过马路时要看红绿灯,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道骑车。横穿马路时要走人行通道。
2.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车上路。
3.不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辆(如农用车、三轮车等),不坐超速、超载、酒驾、毒驾、疲劳驾的车辆,发现立即报警。
4.有车的家长做到不违章驾驶车辆,不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1.学生和家长尽量不接触冷冻海鲜食品及带有外包装的冷链食品,严控传染隐患。
2.提醒孩子要勤洗手、多喝开水、吃熟食,不要带孩子到不卫生摊位就餐,少吃快餐,尽可能的选择一些新鲜的食品食用,不可暴饮暴食,警惕急性肠道传染病。
1.外出时,不要让孩子单独行动,孩子如果要暂时离开群体或家长身边,一定要告诉在场的成年人。
2.游玩地点尽量选择有摄像头的场所,外出前家长要和孩子明确出游的地点。教会孩子学会寻求警察的帮助,和使用电话报警求助。
3.让孩子熟记爸爸妈妈的名字、家中电话及地址。告诉孩子父母不在家时不可以随便开门让陌生人进来;不可乘坐陌生人的车,不随便拿陌生人的东西,在接听陌生人的电话时,不可让陌生人知道家中的情形。
4.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不听、不信、不转账,凡是在网上、电话自称是“公检法、工商局、社保局”等办理业务要求提供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或转账都是诈骗!
1.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焚烧废弃物、不随意触摸各种电器。
2.离家或入睡前,应对用电器、燃气开关及遗留火种进行检查,用电设备长期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或拔下插头。
3.学校严禁学生带火种上山。
4.不能在阳台上存放一次性打火机、酒精等化学物品,以防爆燃。
5.家中留有老人或小孩,要告知他们“119”消防应急呼救电话。
孩子的健康、快乐、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做好每一个孩子的教育工作,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平安、祥和的假期。
图文编辑:吴柱燊
校级审核:廖向华 郑文伟 庞伟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