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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艺十二·安全篇【“四强”能力作风建设】交通安全,伴我同行——兴庆区第十二小学致家长一封信

创建于2023-09-20 阅读3968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快乐学习、平安回家,是家长和老师的共同期盼。

众多的交通事故告诉我们,悲剧的发生往往只是一念之间的疏忽、大意。为确保每一位同学的生命安全,请每一位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这份《致家长一封信》:

一、步行安全

1、上下学和外出活动时,孩子们几乎天天都要在马路上行走,行人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2、横过马路必须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无论是否有车,都要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

3、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我们在过马路前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先停下脚步,看左边,再看右边,再左看,确认左右都没有车辆以后,再快速通过路口。

4、横穿道路时也可以将手举过头顶,向驾驶人发出你即将经过斑马线的信号,确保他提前减速让行。举手会大大增加我们被看见的概率,因为“被看见,才安全”。

5、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横冲直撞,不准在车辆临近或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中途折返,这些行为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二、玩耍时的安全

1、机动车的前后左右都存在一定的视线盲区,盲区是指驾驶人位于驾驶座位置时,视线被车体遮挡的区域,包括车头盲区、车尾盲区、后视镜盲区和AB柱盲区,驾驶人可能根本看不到旁边娇小的孩子,极易造成危险。

2、家长应该告诉孩子不要在车辆周围或者停车场内停留、玩耍,特别是汽车起步、亮起尾灯的时候,要注意远离,记住:“不在车前跑,不在车后留,不在车边站”。

三、骑行安全

1、孩子对复杂的交通环境缺乏准确的认知和判断,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当学生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上路时,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的要领。

2、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该靠道路右侧行驶。

3、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4、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电动自行车后座只允许搭载1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5、驾乘人员都应该佩戴安全头盔,同时扣好头盔卡扣。

6、骑行时,做到不逆行,不闯灯、不猛拐、不斜穿、不脱把、不追逐竞驶、不争道抢行。

四、乘车安全

1、乘坐公交车时要排队上车,先下后上,做个懂事的孩子。

2、在车里不得将头、手等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窗之外,伸出窗外的头、手等部位可能会与车辆或者物体发生擦碰造成危险。

3、车停稳后再下车,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4、没有座位时,要拉好身边的扶手,不得向车内外乱扔东西,不要在开动的车厢里乱跑。

5、拒绝乘坐违规车辆,不乘坐无正规运营资质的车辆,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发现校园周边有“黑车”,要及时报警或向学校老师报告。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远离交通事故,共建平安幸福的家庭。

撰稿人:武婷婷

审核: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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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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