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假货币 人人有责
大连开发区鑫汇村镇银行营业部反假货币宣传

小璐乱蹦
创建于2023-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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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假币能力,净化人民币流通环境,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鑫汇村镇银行营业部结合大连金普新区实际情况,开展2023年反假货币宣传月活动,传递“反假货币,人人有责”理念,增强新区人民反假货币意识,提高防范假币能力,营造良好的人民币流通环境。

深入群众  全面宣传

  支行坚持宣传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公众的原则,做到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通过网点电子门楣屏幕打出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在厅内设立反假货币业务咨询台,开展反假货币知识的阵地宣传,通过走进社区,走进百姓进行反假宣传。活动现场,网点宣传人员通过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重点介绍了第五套人民币的防伪特征和识别方法,以及人民币相关知识,指导市民辨别人民币的真伪,引导大家发现假币如何处置,如何维护人民币的尊严,让新区百姓了解和掌握一看二摸三听四测等识别假币的基本方法,认知了假币的危害性和反假币的重要性。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办理本业务的机构指的是办理货币存取款和外币兑换业务的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双人持证予以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收缴凭证》。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持有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其上一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依法收缴假币是法律赋予银行的职责,如果假币持有人有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的,金融机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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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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