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该法律于1991年首次颁布,经过多次修订和完善,目前已成为我国保护未成年人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教育权、健康权、知情权、自由权等。同时,该法律也明确了未成年人的基本义务,例如尊重父母、敬重师长、遵守社会公德等。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方面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标志着我国全方位架构起未成年人“六位一体”保护工作格局。
父母不得对孩子使用棍棒教育
父母不能履行监护职责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照护
父母要尊重孩子的受教育权
父母要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家庭教育环境
父母离婚应听取孩子意见
老师不得辱骂和体罚学生
学校发生欺凌事件不能隐瞒处理
父母不得偷看孩子的通讯内容
未成年人不允许进入娱乐场所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时需要出示证件
学校应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
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开展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仅仅需要学校的努力、社会的帮助,更需要家长的配合,让我们加强家校合作,多方联动,给孩子们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建平县第二小学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