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教育报告会活动纪实

龙泉实验
创建于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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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秋九月,秋风送爽,我们带着对暑假生活的美好回忆,怀着对新学期新生活的美好憧憬,来到宁静而温馨的校园,开始了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学习与生活。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法治进校园”的文件精神和学期初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要求,以及学校安全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增强全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预防校园欺凌时间的发生,2023年9月19日上午,滕州市龙泉实验学校隆重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教育报告会,目的是使全体学生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既保证自己免受法律的惩罚,又确保在法律的框架下享受更多的自由。

  参加本次报告会的领导有:滕州市人民法院北辛法庭闫先锋同志、龙泉实验学校张桂新校长、龙泉实验学校初中部颜景新校长,龙泉实验学校小学部李娜校长,龙泉实验学校初中部范光琳校长。

  初中部范光琳校长主持此次法治报告会。今天的会议有两项议程:

  第一项议程:聘任仪式

  由张桂新校长为闫先锋同志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第二项议程:闫先锋同志做防欺凌法治报告

  闫先锋同志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怎样避免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等三方面,娓娓道来,以案释法;最后对学生进行法律方面知识的培训,让学生认识到施暴者的后果。

  闫先锋同志讲授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强调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接着从学生的实际出发,通过列举一个个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青少年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学生的守法观念;并针对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薄弱,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懂得用正确的方式保护自己这一情况,讲解了校园经常出现的几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对办法,要求学生在遇到不法侵害时,第一时间求助,告诉学校或派出所,让学校或派出所来处理。

       

  以案说法,通过一个个发生在同学们身边的案例,生动讲解了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触犯《刑法》以及侮辱、殴打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及其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结合热点议题,就如何看待校园欺凌事件、如何预防欺凌事件发生、发生欺凌事件如何以法维权、构建和谐校园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剖析,极具针对性和教育性。

  闫所长的报告,使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到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重要性。会后学生们纷纷表示,要继续学法、知法、守法,自觉抵制违法行为,确保同学们在法律的框架下享受自由,健康成长。

  最后范校长对学生们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志存高远,增强本领。通过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法制观念,把自己的言行统一到道德和法制之内。

         二是,心存敬畏,遵规守纪。要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名优秀的好学生。

        三是,校内校外,注意安全。同学们在上学、放学路上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骑飞车,更不骑车追逐或并肩相互牵手骑车。在家要注意安全用电,注意防火、注意防溺水等。

        四是,处事冷静,互相谅解。同学们在遇到同学之间有矛盾、有摩擦时应求助于学校、老师,三思而后行,不要因为一时冲动造成终生遗憾。


编辑:李自航

初审:甘建新

复审:徐学良

终审:颜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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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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