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银行卡,终害人害己

三点
创建于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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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买卖银行卡的“来路”和“去向”多种多样。如,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手机短信等发布广告信息,对银行卡、身份证、网银U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进行买卖。

  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账户的主要行为有买卖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

  不法分子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等渠道发布相关“广告”,大肆买卖银行卡以及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与银行卡相关的资料,已形成银行卡收购、销售、使用的“灰色产业链”,严重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也为洗钱、逃税、电信诈骗、行贿受贿等犯罪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社会影响十分恶劣。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和出售。买卖银行卡违反了银行卡和账务业务管理制度,如伴有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根据《刑法》和《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还将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

  持卡人在使用银行卡或账户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1、接到自称银行工作人员、公安机关的电话向您询问银行卡的账号和密码时,要打官方电话进行确认,不可轻易相信。

       2、不要把身份证、银行卡、U盾等存取工具转借给他人使用。

       3、为降低个人资料被盗用的风险,不委托他人或者第三方机构代办银行卡或账户,尽可能自己去银行柜台办理。

       4、如有发现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等违法行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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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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