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业工作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承保公司:五家渠分公司
赔付金额:5299.12元
杨某某承保了种植业工作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4版)。保险期间:2021年04月10日至2022年04月09日止。意外医疗保额50000元,意外伤害保额200000元。
被保险人杨某某于2021年6月8日在张某某的地里工作结束后驾驶摩托车离开,因地面不平整导致其摔倒并被摩托车压住,被保险人杨某某右肩锁关节脱位、皮肤裂伤(右足清创缝合术后),住院期间花费医疗费16240.45元,我司已赔付医疗费5299.12元。被保险人委托新疆天诚司法鉴定所鉴定,鉴定结论为:被保险人因外伤致右肩锁关节脱位,目前遗留右肩关节活动功能丧失37%,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11(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之规定,伤残等级为十级。现此案涉及诉讼,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杨某某的诉讼请求;被保险人杨某某不服一审判决结果重新上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1.被上诉人张某某补偿上诉人杨某某损失10000元,已当庭支付;2.上诉人杨某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我司理赔人员经过仔细核查被保险人受伤资料及伤残鉴定,对被保险人杨某某的鉴定结果有异议,及时联系我司法务岗,因为鉴定时机不符合要求,被保险人去鉴定时内部固定物未取出,我司不应承担责任,故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杨某某的诉讼请求。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及适用法律提供有力证据。
什么是种植业意外险?
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地块现场从事种植业及与种植业相关的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
残疾保险责任
该次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合并前次伤残可领较严重等级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等级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标准》所列的伤残视为已给付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残疾界定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表)所列伤残项目,保险人依照《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每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则按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评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风险提示:
伤残等级的鉴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无需取固定物,此情况为受伤部位非关节处,可保守治疗。二是取固定物后的鉴定,但时间必须是在取出内固定物后的3个月方为有效。该赔案的被保险人伤情属于取固定物
意外残疾保险金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的总额达到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