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明确要求“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在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法治自觉来自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弘扬和引领。法治精神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动力,是法律进入人的内心世界的价值支撑和思想指引。建设法治社会,必须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推动法治精神转化为具体法治实践。任何法治文明背后都有特定的文化支撑,最具生命力的法治体系一定扎根在最深厚的文化土壤之中。而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血脉和丰厚滋养。我们应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实践土壤和主要目标。“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要让全社会相信法律、遵守法律,让法律成为人民心中的信仰,就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领导干部要始终成为法治的示范者、引领者、先行者,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好“头雁效应”,从日常工作着手延伸带动全社会一起努力,不断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尊重法律权威的精神、权利与义务对称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等等,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推动法治精神转化为具体法治实践。
让法治文化成为有本之木、有根之花、有源之水,不断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为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血脉和丰厚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