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图绘就催人奋进,担当实干服务发展。一次次出庭公诉守护社会安宁、一份份检察建议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一场场法治宣讲传播法治声音,永定检察人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和能动履职的担当,把保平安、护稳定、促公正的责任扛在肩上,守护永定人民安居乐业,书写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答卷。
“小案”不小办,是永定检察人践行司法为民,守护民生福祉的真实体现。今年3月,我院接到一起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起诉案件,承办检察官接案后,立马开展调查核实工作,白天她奔走在调查取证的路上,夜晚焚膏继晷,挑灯阅卷,只为能及时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她主动对接劳动仲裁、法院等相关部门,合理确定本案的赔偿标准后,对矛盾双方进行了诉前调解,成功化解赔偿纠纷,解决了农民工的燃眉之急。“盼星星盼月亮,两万多的赔偿款终于讨回来了,检察院真是我的娘家人啊”,得到赔偿的农民工对检察机关办案表示十分满意。在这起赔偿金额并不大的案件中,我深深感受到人民群众对解决好身边急难愁盼问题的殷殷之情。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永定检察人紧紧扭住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总抓手,积极探索为我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新路径。去年6月,我院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负责人陈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案件时,承办检察官不是“坐堂”办案,而是主动深入陈某的企业走访调查,了解到该企业是一家直接出口活鳗鱼的外贸型企业,负责人陈某被刑事拘留后,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出口销售,生产经营困难重重。检察官在办案中不是就案办案,一办了之,而是想方设法根据党中央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救活”企业。经多次审慎研究全案,最后以陈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已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受害人谅解,无逮捕必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在案件回访中,陈某紧紧拉住检察官的手,激动的说:“如果没有永定检察院的帮助,我一个外地人这几年在永定投资的几百万,就全部打水漂了”。
鞍马尤未歇,战鼓又催征。永定检察人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做“忠诚”的守护者、“公正”的监督者、“清廉”的执法者、“文明”的服务者,把自己的人生镶嵌在平凡与崇高的职业之间,铸写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用一腔热血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不平凡的检察人生,用优质高效的检察司法服务为永定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永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