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点燃希望,政策助力前行。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让全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您关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在这里:
资助认定条件
一、资助对象:
在我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认定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1. 原建档立卡学生;
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3.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
4.非建档立卡残疾学生;
5.孤儿。
如符合以上条件,家长需提供有效资料,如实申报,谢谢合作!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资助政策
(一)生活费补助
补助标准:寄宿生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生初中每生每年625元,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二)免杂费、教科书费
资助范围:在我区义务段学校就读且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减免标准:杂费初中500元/生·学期、小学400元/生·学期(注:免杂费在开学报名时符合条件的学生已自动减免,学生无需申请)。
国家免费教科书是指中央免费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国家规定课程必修科目的教科书,不包括地方课程教材及各种辅助性教材。
撰稿:程敏
审核:王静
签发:杜秋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