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切实推动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使素质教育的根本理念、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家庭得到落实。2023年9月15日,临高县关工委、县教育局在新盈中学联合开展强国复兴有我——家庭教育(护苗)进校园活动。
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桂蕃、副主任家教团团长林红波、副主任爱国主义教育团团长陈茂春、副主任副秘书长王广道、桂林,县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冠诗、新盈中学校长王赣、副校长王盛安等以及学生家长共300多人参加活动。本次活动由新盈中学副校长王盛安主持,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桂蕃对学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有的父母认为,把孩子送上学校了,自已就没事了,至于孩子在学校表现如何和学习成绩怎样?那是学校和老师的事情,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因此,父母应当严格履行法定责任,积积主动配合学校老师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二)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品德教育。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已的孩子将来大有作为,这种心愿是人之常情。然而,对于培养孩子成才问题,不可重智育轻德育。重才轻德的教育是教不出优秀的孩子,而有才无德的人也不会得到社会的尊重和重用。在现实中,出类拔萃的孩子毕竟是少数,父母要以平常之心来看待孩子的成才问题。千万记住,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孩子无论将来做什么,只要他诚实、正直、善良、上进,做一个自食其力、有所作为、对国家和社会有贡献,就是成才,作为父母应当为此感到宽慰和高兴。(三)要用心用情关爱教育孩子。据一些干部和老师的反映,现在的学生越来越难教了,尤其是十二至十八岁的学生(青春期、叛逆期)心理变化较大,叛逆心理较强,与父母难以沟通,按照老的教育方法已经不行了。如果父母对不听话的孩子还是动不动就打骂或者放任不管,那是错误的做法和不负责任的表现。身为父母对孩子的教育要有耐心和循序渐进,要根据孩子的特点想方设法融入其兴趣爱好,寻找与其共同语言,逐渐交流沟通,慢慢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心爱护和用心良苦。相信在父母的不懈努力和真心实意的关爱教育下,孩子会健康成长的。
二、县关工委副主任爱国主义教育团团长陈茂春作《家庭教育与子女成才》的专题讲座。他讲的主要内容有:(一)学习遵守《家庭教育促进法》(什么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的目的意义、家庭教育的根本任务和要求、家庭教育的父母责任等)。(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地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与子女成才等)。(三)重视家庭教育,培养孩子成才(提高两个认识:1、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2、正确认识孩子成才问题。做好五件事情:1、做好言传身教;2、培养孩子养成良好习惯;3、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4、正确运用赏识与鼓励的教育方法;5、注重与老师的联系和沟通等)。在讲解过程中,陈茂春团长用较多鲜活的例子、详实的数字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与会家长认真聆听,非常感动,在思想上都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和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