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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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再见,每一天的日出,都是新的希望,每一个梦醒的早晨,处处都是风景。

创建于2023-09-12 阅读450

根据局主要领导指示,结合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将开学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各中小学校要高度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坚决防止“开学季”成为心理问题“高发季”。 一、密切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各中小学校要及时与家长联系沟通,了解学生暑期情况。开学时,各校不得以假期作业为门槛,拒学生入校,不得以假期作业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好等原因而批评学生、延迟学生正常报到或约请家长到学校谈话。可以将开学后第一周设为学生学习舒缓期、学习适应期,预防学生假期综合症,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安全、平稳、有序。严禁在开学两周内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查。学校要结合开学后的实际情况,通过融入“开学第一课”、心理健康教育课、心理讲座、班会课、团队活动、学科教学结合等途径,面向全体学生开展爱生命、爱生活 教育,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 二、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各校应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发生重大家庭变故的学生或存在抑郁、孤僻等情况的学生,以及前期已摸排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危机评估与干预等服务。 三、严禁义务教育学校搞考试编班。各校要严格落实《江西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要求,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获奖、竞赛和考试成绩等情况作为编班依据。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先进行考试后再分班,已进行考试分班的学校必须立即整改。 四、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各校要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 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字[2023]19号)要求,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类问题“动态清零”,坚决防止重大校园安全事故。 局办。20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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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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