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召开2023年“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联席会议

创建于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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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林长制改革,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的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夯实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的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9月13日下午永寿县召开2023年“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工作联席会议。县级林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及县林长办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出席会议。

      永寿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永寿县林长制工作情况和涉及林木采伐、林地征占、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执法检查及案件办理情况;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分别通报林业治安管理、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环境的违法犯罪、涉嫌林业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林业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判决等情况。会议还就《关于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意见》(征求意见稿)集中审议,并进行交流探讨。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扛起肩上的责任,加大管护力度,守好生态底线。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建立“林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联动工作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落实林长制,形成行政监管、刑事惩治、法律监督合力,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机制保障。公安、检察、法院和林长制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四长”联动工作机制作为推进永寿生态文明建设,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三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有效解决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问题,刑事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林业和公安部门协同推进案件查处。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执法培训,提升依法办案水平。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爱绿护绿、保护森林生态资源良好氛围。

         会后,参会人员共同察看了森林防火器材储备及林火监测预警平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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