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引导、指示手势
(一)基本要求
1、向客户介绍引导指明方向时,上身略向前倾,手指自然并拢,掌心稍稍向上,指向前方,目视客户。
2、禁止用手托腮应答客户、只简单摆手作答、用手指点客户。
(二)行进引导
1、行进时应面向客户稍许欠身。
2、若双方并排行进时应按照“以右为尊”的原则,自己应位于客户的左侧,并不时伸左手示意、引导。
3、行进速度应与客户保持协调。
(三)指示手势
1、为客户指示方向时,手臂要自下而上从身前自然划过,以小肘关节为轴指向目标与身体呈45度角。
2、指示手势范围控制在腰部以上,下颚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