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旅游体育局】12345市民热线优秀案例

用户8793139
创建于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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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市热线办转交的工单编号为(编号DH6101002023090305417),主要内容为投诉健身房次卡的问题一事,目前此事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工单基本情况 

    市民反映:于2020年左右在雁塔区大寨路帕沃斯健身房晶鑫广场7楼,办理次卡花费了2700元左右,但该健身房以次卡过期为由,不允许市民使用,但办理时并未告知有时限,市民对此不认可。    

    市民诉求:要求尽快让市民正常使用次卡。

    二、工单办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我局联系投诉人和帕沃斯太奥店负责人调解处理此事。经调解,场馆同意为投诉人按照7天/次的方案进行延期,投诉人需要在研期内将剩余次卡使用完。投诉人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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