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交通安全第一课
新学期开学伊始,为了进一步提升广大中小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养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营造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9月8日,林州市交警大队姚村中队谭秀珠交警来到姚村镇第一初级中学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谭秀珠交警就师生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知识进行了宣讲,告诫同学们要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还着重讲解了学生如何安全走路、安全过马路、安全乘车等交通安全常识。法律规定,年满12周岁者方可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6周岁者方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且滑板车、平衡车、滑板禁止上路行驶。还要求同学们在家要承担交通安全义务宣传责任,提醒和劝阻亲朋好友不酒后驾驶、不无牌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同学们观看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视频,表情严肃,不时发出阵阵惊呼。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更是踊跃参与,积极互动,“一人一盔”““不能在马路上嬉笑打闹追逐”、“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坐车不能把头和手伸出车外”......当问到通过此次活动,学习到了哪些知识时,同学们争先发言,列举多项注意事项,氛围十分浓厚。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有效提升学生群体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帮助学生们牢固树立文明出行的理念,提高广大师生“知危险、会避险”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