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反假币意识和假币识别能力,维护人民币信誉,营造健康安全的货币流通环境,9月15日以“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为宣传主题,我行积极组织反假货币宣传活动。
货币是每个人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东西,货币的真假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假币危害严重威胁着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识别假币小妙招不可或缺。
作为普通群众,如果误收假币,不应该再继续使用,应该立即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当看到别人持有假币时,也应劝其上缴或向公安机关报告;如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时,应掌握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 持有、使用假币罪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中国人民银行温馨提醒:
反假货币,人人有责
防范假币,保护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