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住建局组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专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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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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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监督管理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5日下午,东方市住建局组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专题会,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飞同志主持,局党委领导班子任良刚、王昌东、王子豪、唐才亮、阮建辉,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办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集体学习了《海南省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传达了《关于全省自建房和老旧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体情况的通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审议了《东方市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王子豪副局长、曾亮站长汇报了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建筑施工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现阶段距离今年年底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工程措施整治仅约3个月,形势特别严峻,我们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确保整治工作抓严、抓细、抓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务必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彻底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的工程措施任务目标。

        会议要求,一是要倒排工期压茬推进。根据今年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做到整治销号率“日日有进展、月月有变化”。二是要开展已销号房屋复核工作。要对初判存在隐患后经专业技术人员复核判定无隐患销号的房屋开展抽查复核,通过实地走访、查阅鉴定报告、与专业技术人员沟通,全面评估房屋是否符合销号标准,确保已销号房屋真实无隐患,夯实我市经营性自建房整治销号数据基础,确保每栋已销号房屋经得起检验。三是要严格落实非经营性自建房的管控措施。对于鉴定为 C、D级的非经营自建房,要严格

落实撤人、停用、封房等管理措施,妥善处理人员过渡安置,防止出现反弹,坚决杜绝一切人员活动,要加强管理和日常巡查,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强化安全警戒,防止人员擅入或靠近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会议强调,市监督站要切实增强发现结合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重点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要夯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百分之百”工作措施,全面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精细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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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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