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有关要求,确保“应助尽助,一个都不能少,一项都不能漏”,让党和政府作出的“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温暖到每一个确实需要帮助的幼儿身上。现将有关学生资助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园、班)及取得办园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
资助对象:
一档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一)到(六)类在园幼儿;
二档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型(七)到(八)类在园幼儿。
(一)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国定或省定)学生:持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二)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是低保对象,持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养人员)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三)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并在“民政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四)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残联部门认定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五)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持有相应证件,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六)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七)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残联部门发放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八)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另:自2020年开始,我省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孤儿纳入教育资助范围,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资助标准:一档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每生每年1000元。
补助方式:由县教育局委托商业银行直接发放到监护人指定的银行卡上。
办理流程:学生家长持《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表》(找本班班主任领取)经幼儿园审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予以资助。
德化县宝美博艺幼儿园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