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为进一步推进精准资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简要介绍。
一、资助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正式办学资格的公民办中小学。
二、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补助金按学期发放。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625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
四、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
资料要求:⑴学生手写申请书;⑵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⑶证明材料:①村委会或社区开具的困难证明;②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④相关证件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人证、烈士子女证、孤儿证等)。
2.班级初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在班主任的指导下,成立由班主任、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全班人数的10%,实事求是进行评议,并认真做好班级评议记录。
3.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小组对各班级评议结果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集体研究审定,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
4.学校公示
享受国家生活补贴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汇总上报
公示无异议后,将资料上报白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整理纸质资料存档,以便检查。
如果您的孩子符合: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残学生、残疾人子女、突发严重困难家庭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向学校提出申请,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评选出符合资助政策的学生纳入补助范围。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无论任何情况不上交申请,不予资助。
学校会积极践行教育资助的责任,深入推进教育乡村振兴工作,不断提高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对学生资助工作的满意度,将教育资助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白水县彭衙中学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