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赣市教规划字〔2023〕14号文件——《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3 年秋季学期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本学期我园按照《关于调整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市发改价管字〔2022〕8 号)执行收费。
赣市发改价管字〔2022〕8号文件中明确了包括南康区在内的乡村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
1.省级示范幼儿园:560元/月/生;
2.市级示范幼儿园:460元/月/生;
3.城区普通幼儿园:360元/月/生;
4.乡村普通幼儿园:260元/月/生。
我园为区幼分园省级示范园,因此2023年秋季学期保教费收560元/月/生。
特此公示
南康区幼儿园旭山北路庆华分园
2023年9月13日
康发改价字〔2022〕2号文件
赣市发改价管字〔2022〕8 号文件
收费公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