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违法上访案件,严厉惩处1名违法上访人员。
违法上访人赵某,兴安街道阚庄村人,因反映拆迁安置问题,街道正在办理中。今年4月份以来,三次去北京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以访施压,以达到其无理过高要求。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赵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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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话:信访是公民的权利,但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必须以法律规范为准则。全面建设法治迁安的号角已经吹响,任何人、任何信访行为都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访工作条例》和《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的通告》。
在此,公安机关正告广大信访群众,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理性表达诉求,坚决摒弃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心态和“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不闹不得”的错误思想,凡是为达到个人目的,意图通过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践踏法律尊严、扰乱公共秩序、影响全市大局稳定的违法信访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