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心教研勤探索,扎根教学促提升”。为深入学习大单元教学理念,贯彻实施教学评一体化的教学设计,9月13日上午,在罗庄区初中地理教研员王才之主任的带领下,新课标新设计新课堂深度教学研讨活动在临沂第四十中学举行,各学校派一名地理教研组长参会。
本次研讨会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观摩临沂第四十中学王娜老师大单元视角下的气候第二课时——《东西干湿差异显著》公开课;第二部分是王才之主任,许笛老师,刘珍老师的专题报告及各备课组长的交流研讨。
公开课——拨开云雾见天日
王娜老师以“地理环境影响人们的社会生活”为大概念,通过创设“忘不掉的乡愁——探寻传统民居”的大情境,设置民居勘查之旅的大任务进行大单元教学设计,选取此重组单元中的一个课时——《东西干湿差异显著》进行了大单元视角下的课堂模式示范。
王娜老师以民居勘查作为主线任务,通过四个活动:降水空间分布规律,时间分布规律,四大民居所在地的干湿区特征,降水对民居产生何种影响铺开,通过三个步骤,一画二看三总结,以学生为中心,先自学后探究,知识梯级螺旋,技能得到训练,素养达到提升。中间的课堂评价令人惊艳,评价量表简洁实用易操作,真正体现除了纸笔测试外的过程性评价,在课堂中落到实处。王娜老师大单元视角下的课时授课,拨开了长久以来大家的谜团——大单元视角下的课堂该如何展开?教学评一体化该如何落地?任务、活动、情境该如何穿插?
专家点评——把脉教学笃前行
聚势赋能,行稳致远。王才之主任高瞻远瞩,结合王娜老师的公开课,从新课标下如何进行课堂教学提出了遵循和注意的“五个突出”
1.突出了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
2.突出了“学习进阶”,教学设计、课堂教学体现了由基本知识技能到学科素养进阶设计和思路。
3.突出了“学科思维的发展”,通过大概念统领课堂教学来实现。
4.突出了“教——学——评”一致性的要求。学习目标、学习过程、学习评价实现高度统一。
5.突出了知识的生成和核心素养的培养。
典型发言——理论指导前行
临沂第四十中学的许迪老师,带来《大单元课堂教学如何设计》从确定大主题(大概念)、制定大单元学习目标、规划单元学习活动、创设学习情境、设计评价方案五个方面,从理论到实践,从高立角高站位剖解到具体教学,阐释了大单元教学的整体性、完整性、课程性。通过她的报告分享,深刻理解“大单元教学设计”是指以大概念、大任务、大问题或大项目为统摄中心,对教材内容进行分析、整合、重组和开发,形成具有明确的主题、目标、任务、情境、活动和评价等要素的一个结构化的具有多种课型的教学设计的科学含义。
临沂第二十中学刘珍老师的《“教-学-评”一体化课堂设计思路分享》,将符合新课标要求的教学评一致性,进行课堂要素解读:(一)学习目标,分层渐进;目标分层,体现低阶、高阶目标;(二)真实问题、真实任务;课堂教学围绕核心问题展开,以问题的提出为学习的开始,以问题的解决为学习的终结;(三)新知建构、迁移运用;迁移运用是聚焦核心概念,实现思维进阶和提升的;(四)评价先行,逆向设计;重视导向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以大致80%学生的学习达成为标准;(五)教学结果,成果集成;完成结构化思维提炼。
专家报告——引领学习明方向
高山仰止,方知才浅。王才之主任从课堂教学如何从知识立意走向素养立意,在知识立意到素养立意转变中,结合具体案例,给予参会老师指导,教师们怀着初心不断学习。
王才之主任提出,在知识立意到素养立意转变中,有五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1.课堂模式:“基于情境,问题导向,深度思维,高度参与”的课堂教学模式。
2.教学设计:积极实践“学科大概念”视角下(统领)的教学设计。
3.教学方式选择:要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掘教师主导作用,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充服单纯教师讲学生听、教知识学知识等现象。
4.学习方法选择:教师在推进教学改革的过程中,要以学生为中心,倡导自主、各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注重采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案例式等方法,提升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创设学习情境,建立地理学习和生活实际的关联,让学生获得解决地理问题的真实体验,引导学生面向生活、面向社会、面向未来主动学习、真实学习、深度学习。
5.教学评价要实现评价先行,紧扣教学目标,预设充分的表现证据。将评估贯穿于课堂教学的全过程,强调建构与迁移评估学生的学习效果。
王才之主任详细解读了新课程高质量教学的法度与变式,使老师们深刻认识到在当今时代,知识已经变成了手段,而素养已经变成了学生必须具备的能力。作为老师,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立学生之德,树学生的综合素养,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最后,针对于新课标、新评价体系下的教学,各位老师共同研讨彼此困惑和听会感悟,在王才之主任的引领下,各位老师收获满满。
前路漫漫亦灿灿,笃行步步亦驱驱,地理教学好比是无涯之海,而行者无疆,唯有扎根教学,足积跬步,方能问道远方。
编辑:王娜
初审:孟凡常
复审:颜士猛
终审:王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