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货币金银处工作要求,我分理处为进一步做好残损人民币回收工作,提升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开展了“现金为民 以旧换新”残损人民币回收活动.
我分理处在网点厅堂进行宣传,网点公示《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不宜流通人民币硬币》行业标准,公布服务监督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残损人民币兑换”窗口,方便公众办理相关业务;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现金为民 以旧换新”宣传标语,提示客户有残缺污损人民币可网点进行兑换。
我分理处组织员工进入社区开展不宜流通人民币宣传,讲解污渍、缺失、粘贴、撕裂、拼接、涂写等多种不宜流通人民币的特征,以及残缺、污损人民币“全额”、“半额”兑换标准,积极宣传保持流通中人民币整洁度的重要性,将不宜流通人民币知识带到群众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