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南湖幼儿园2023年秋季资助政策宣传

亳州市南湖幼儿园
创建于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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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南湖幼儿园资助政策宣传。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确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每人每学年不少于800元。

2.幼儿园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民办园提取不少于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

3.社会资助。各地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二、资助宣传

亳州市南湖幼儿园各班级老师在班级群进行宣传,通过班级群进行排查,来筛选出需要资助的幼儿。

三、资助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学期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认定程序一般班级群宣传、家长申请、学校认定、结果公示、建档等程序等环节。

1.家长申请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认定申请信息表。

2.学校认定学校根据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幼儿的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学校可采取信息比对、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认定精准度。

3.结果公示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及时撤销公示信息。公示时,严禁涉及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不得将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

4.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保存。

文字:刘丽芳

编辑:王腾

审核:肖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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