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教学指导方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王璐
创建于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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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修订开发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46号),为进一步提升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确保教学指导方案切合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和教学实际,2023年9月12日,在我校举行了山东省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评审会。

         由河北艺术职业学院副院长金暄、全国职教学会教学委员会旅游服务与素质教育教研中心副主任邹本杰、山东省文化艺术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孙刚、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理事徐寒梅等组成的评审专家组,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教师教育学院院长张丽丽、滨州航空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学院主任李晓茹等6位兄弟院校专家,参与方案修订开发的成员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副校长李静主持。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齐立伟致欢迎辞,对各位评审专家参加本次评审会表示诚挚的谢意,希望各位专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设性建议,对方案开发组成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组主要成员、学校教务处主任贾天辰就开发修订情况从调研报告、专业教学标准、专业课程标准、专业师资配备标准、专业实训室实训设备配备标准五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随后专家组成员对教学指导方案进行评审论证。与会专家结合前期的方案审阅及现场汇报情况,首先对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组成员所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该指导方案调研深入,论证充分,开发思路清晰,工作扎实到位,培养目标明确,课程设置合理,紧贴企业行业的岗位需求,充分考虑了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的特点,既符合专业实际情况,又符合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教学指导方案开发、编写的文件精神和要求,高质量地达成了预期目标。

        接着,专家组就方案的具体课程安排和相关细节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最后,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评审论证,专家组达成一致意见:该方案现场予以评审通过。

  本次评审会议的成功举办是我校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发展的又一里程碑,也是山东省中职院校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教育教学的一次大提升。希望民族音乐与舞蹈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开发团队成员能够根据专家给出的意见进行修改与完善,力争做到更好,向山东省教育厅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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