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开展好我校2023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实现“应助尽助”,现将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
教育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共两项)
(一)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补助标准:750元/生·年(每生每天3元,一年按250天计算)。
(二)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申请条件:具有正式学籍的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减免标准:其中公办幼儿园按照省级示范园:130元/生·月;市一级园:90元/生·月;市二级园:70元/生·月;市三级园:50元/生·月;未入级园:35元/生·月进行减免。民办幼儿园按照价格部门标准,与办园同等级的公办园标准减免保教费,高出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二、义务教育阶段(共五项)
(一)免除学杂费
减免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免费教科书(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减免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减免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
(三)营养改善计划
补助对象:长安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低保家庭、孤残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补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按学生实际在校天数计算)。
(四)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补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五)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为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年、初中625元/生·年。
资助对象及办理流程
一、摸底范围
杨庄街道初级中学全体就读学生。
二、认定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均可享受
(一)原建档立卡户学生。
(二)非建档立卡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三)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四)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
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生*学年(每学期每生按312.5元发放)。
资助流程
1.学生(或监护人)须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申请表、(享受资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居住最低生活保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如弄虚作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3.学校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复审,符合要求按标准进行发放。
杨庄街道初级中学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