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逢第21个公民道德宣传日,社会各界更广泛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公民道德建设更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公民道德是文明社会进步程度的重要衡量标准。但公民道德的养成需要精神文明的建设,也需要社会文明的进步。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公民道德的养成,需要法德共治。
用好法治,养成公德。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公民养成文明行为习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龙岩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2019年施行了《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总结,深化,明确了各领域中的不文明行为,同时明确了值得倡导的文明行为,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介的宣传方式,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遍布大街小巷,提高了市民文明素养,形成了文明你我他,幸福靠大家的氛围,促进了社会的文明进步,以完善法律法规为基石,夯实公民道德之基础。
点亮公德,照亮文明。文明不仅关乎百姓生活,关系社会和谐,更关乎国家的形象、民族的气节。如今,越来越多的集体向群众宣传文明行为,认真讲解陈规陋习带来的消极影响,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也有越来越多的群众积极主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笔者相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在这种人人参与文明建设,加强公民道德的环境下,助力公民道德和社会文明一定会迈上新的台阶。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公民道德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我们发挥钉钉子的精神,从法治上下功夫,从德智上做文章,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在公民道德养成的道路上蹄疾步稳,让文明的巨轮行稳致远。(龙岩市武平县统计局 李雁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