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队《规范文明执法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的要求及《2023年学习培训计划》安排,9月12日上午,支队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会,此次培训由秀英大队副大队长林诗旭同志作相关讲解,支队领导、副科级以上干部以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首先,韦日明副支队长根据9月例会工作要求,对各大队副大队长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大队副大队长要转变观念、转变思想、转变工作思路,清楚自身的职责定位,去带好队伍,管好人,加强沟通协作,做好辖区的工作。
接着,张庆支队长根据9月工作例会工作要求做指示:一是要求各大队副大队长下沉“一线”带领队伍开展执法工作,要精通业务,提高综合素质,敢想敢干,按原则和程序办事。二是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把工作和生活之间的矛盾协调好,以工作为主,在工作中不要推诿扯皮,要主动承担责任,不能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躲就躲、能拖就拖的心理。
最后,林诗旭同志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基本概念;二、行政处罚的原则;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四、行政罚权的设定权属;五、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六、行政管辖;七、行政处罚的适用;八、行政处罚的程序。
培训结束后进行了课堂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培训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内容基本上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