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为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法制观念,营造文明、和谐、平安的校园环境,提升未成年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杨集乡中心小学诚邀杨集乡派出所刘警官等于9月12日上午在校举行送法进校园活动。
本次活动杨集乡派出所刘警官为我们着重讲了五个方面,分别是:
一、校园霸凌的预防。近年来,校园霸凌事件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什么是校园霸凌呢?对自己的同学或比自己年级低的同学无故殴打、辱骂以及抢夺同学的东西,破坏同学的物品、取外号、嘲讽自己的同学、背后说同学坏话等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应该是一个学习、充满温暖的大家庭,怎样保护好我们的大家庭呢,这就离不开我们每位同学的努力。同学们在一起产生摩擦是正常的,但是矛盾发生后,应该敢于面对,正确处理,要及时告诉老师,由老师解决,或者告诉家长,如果发生在校外,要及时呼救或打电话报警,让警察来解决,坚决不能向校园欺凌低头,也助长校园欺凌的风气。
二、防溺水安全。李警官以某中学溺水事件为例,作为在校中学生以其年龄和智力水平,应当知晓去河边区域玩耍具有一定的危险性,相互间有相互提醒注意安全的义务,但同学们相互之间未对同伴的危险行为进行提醒和制止,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李警官以法论事,深入浅出地教导学生们务必提高防溺水安全防范意识,告诉同学们珍爱生命,切莫图一时之爽下河野泳,害人害己,让父母担心,让学校操心。
三、电信网络安全。我们处在信息大爆发时代,学生在家会玩手机,上网,我们玩的时候要注意不仅泄漏个人信息,尤其是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如果接到陌生电话只要谈到银行卡,一律挂掉,涉及到中奖或安全账户等一律不点不信,谨防诈骗。克服“贪利”思想,不要轻信麻痹,谨防上当。
四、毒品安全。刘警官其中提到如果家中种有罂粟,提醒家长把罂粟拔掉,更不能去食用,超过一定数量是违法行为。
五、预防性侵害。学生上下学期间应结伴而行,远的由家长接送。特别是比较晚的时候应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单独走在没有路灯的小路上,如果发现有人跟从,尽快走到大道或给家人、警察打电话。
杨集乡派出所刘警官等对以上五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期间学生认真听讲,受益匪浅,使学生对法律常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学生学会了如何保护自身安全、提升了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