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法院卢志坤,于近日在审理一件非常简单的民事诉讼案子过程中,违法不懂法,值得聊一聊。
话题1、该案是原告根据《合同》条款中两项违约方应该支付守约方一定数额违约金的明确规定提起的诉讼,依据的法律规定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中关于“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中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中“(九)支付违约金”等项规定,且证据确凿。面对上诉依据和事实,卢却多次反复说,违约金就是损失,损失的多少法院有权决定,《合同》上约定的违约金多少没有用,不要从字面上理解《民法典》上的规定。当原告不认同、不接受他的观点时,卢就说原告认知有问题,将来会惹事的,跟原告无法沟通等。
话题2、该案原被告分别是东北人、四川人。《宪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庭审时,被告方说的都是四川地方话,原告根本听不懂。原告多次提出听不懂被告方的陈述,需要每个问题单独多次询问才能听明白一些时,卢以法庭规定为借口,不许原告这样做,必须等被告方全部说完,原告才能答辩,否则,就取消原告代理人的代理人资格。当原告提出《宪法》等法律法规有规定,庭审时应该说普通话,或者为听不懂当地地方话的诉讼参与人翻译的问题时,卢说,他当法官这么多年,从来不知道有这个规定,并且还要跟原告打赌。
话题3、卢在庭审现场,当着原被告双方公开说他的判决想法和标准,或者按照损失最多30%判决赔偿(失效的法律规定),或者按照标的额最多20%判决赔偿(不是违约金、是定金的有关规定)。
话题4、按照《举证通知书》要求,卢逾期当庭接收被告不合格的无法使用的举证材料;提前两天给被告提供原告的相关资料,给原告提供被告的相关资料却在庭审时;针对被告提出的编造的新问题,要求原告当庭举证。
话题5、当被告的一位证人羞辱原告时,卢视而不见。当原告反驳那位证人一句后,卢大声呵斥原告。
话题6、庭审时,卢明显地压制、限制原告,明显地诱导、袒护被告,使庭审成为在被告没有提供一份有效证据的前提下,被告全部用嘴造假的一场闹剧。
卢的上述言行有庭审录像、庭审笔录和录音为证。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