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刘华
创建于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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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升全体人员执法能力,2023年9月11日,寻乌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主要负责人主持学习,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端正学风,树立学习提高能力理念,学中干,干中学;

        二是主动作为,从2023年8月21日起,贯彻实施新《道条》,其中一条改动最大:非法营运客车(即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旅客运输的汽车)的,按照《道条》第6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1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下限3万元降为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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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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