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乡中心校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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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老师、同学、家长朋友们:

       普通话是全国通用语言,推广普通话,对于消除语言隔阂、增进人际沟通、促进社会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024年9月16至20日是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推普周主题为“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为积极响应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号召,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气氛,坎乡中心校向全体师生、家长发出以下倡议:

  1.自觉做普通话的使用者、示范者和宣传者。无论在校内还是校外都要正确使用普通话,让普通话成为我们的生活用语,形成良好的语言交际环境,为城市形象的塑造、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尽一份力量。

        2.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并且能和周围的同事、同学相互督促,积极地纠正普通话的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3.学生上课回答问题、课下与同学讨论问题、向老师请教问题时要使用普通话,养成坚持说普通话、写工整美观规范字的好习惯。

        4.使用规范汉字,不写错字、别字,发现错别字及时改正,确保注音、用字和标点规范无误;在各种场合使用文明语,不说粗话和脏话;对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要予以指正。做用规范字的监督员。

       5.在家庭生活中使用普通话,并积极带动家人使用普通话、规范字,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主动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

       6.把说普通话和维护祖国语言纯洁与健康、弘扬民族精神结合起来, 同爱国主义精神结合起来,使学普通话、说普通话成为维护民族团结、崇尚祖国汉语言文化的行为。

  一字一句普通话,一笔一画方块字,千言万语中华情。亲爱的老师、同学、家长们,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大力推广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和生活语言,让推普之花绚烂绽放,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推普小课堂

       经国务院批准,每年9月第三周是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第一届推普周于1998年举办,今年是第27届推普周,时间为9月16日至20日,主题为“加大推普力度 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它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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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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