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奋进新征程——临夏县漓水初级中学迎接州级“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评估验收

临夏县漓水初级中学
创建于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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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甘肃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我校坚持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列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各项计划之中,并认真组织各项活动,使之落实到位。2023年9月11日早上9:00,临夏州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检查第四小组一行3人,赵光旭、鲁萍、汪佐权在临夏县党组成员魏辉的陪同下莅临我校检查,对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和验收。

  学校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整个素质教育工作之中,把推广普通话和运用规范文字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学校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学校成立了由王贤博校长任组长、校委会其他成员任组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临夏县漓水初级中学关于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就语言文字工作举行会议,研究布置和指导工作,使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不断健全,日渐完善,现已覆盖全校。

  我们加强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一年来,举办与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关的活动极大地提高了学校师生使用普通话,书写规范字的意识。特别是“推普周”工作的全面落实,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由校内延伸到校外,真正发挥了推广效应。

  对学生和学校来说,任何一项工作都离不开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通力合作 。同样,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成果也有为社会服务的功能。我校利用推普周、经典诵读活动的机会,采取“请进来听,送上门服务”理念开展乡镇服务工作。“啄木鸟”行动就是一个成功的活动形式,深受学生的喜爱。我们提倡并要求学生坚持在家、在社会上说普通话、用规范字,进而形成“小手牵大手,全家齐步走”带动效应,争取家庭的配合、社会的支持,发挥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成果的社会辐射作用,为构建和谐语言文字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评估组听取了赵自军副校长关于学校内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汇报,汇报主要围绕学校基本情况、语言文字建章立制、普及普通话、师生活动等方面进行介绍。规范的管理、丰富的活动、良好的校园面貌得到了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评估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语言文字评估细则和标准查阅了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档案资料,并当场指出问题以及改正意见。

  为深入了解我校师生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的实际情况,评估组还采取了问卷调查的形式,随机抽取了我校十位教师与十位学生进行语言文字知识问卷调查,了解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应用水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及语言文字常识的掌握情况。

  评估组在校领导的陪同下,实地察看了校园、办公室和教室的语言文字、文化布置、宣传标语等建设情况,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反馈会上,评估组对我校新时代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提出了五个亮点:领导重视,分工明确;机构健全,管理有效;制度完善,措施得力;活动丰富,形式多样;营造氛围,环境育人。同时,评估组也提出了存在的不足及指导建议。指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树立语言文字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意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师生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学习。教师教案及学生作业的书写必须进一步严格按照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通过本次评估检查,我们更加认识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任重而道远。相信在各位专家、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我们一定能以本次评估验收为契机,查找不足,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水平,努力促使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编辑:王静

审核:黄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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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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