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岸区校外培训机构
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重庆市提高地质灾害风险全面管控水平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南岸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明确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区校外培训机构实际,现将《南岸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该责任清单的要求,以条目式、清单式、项目式的方式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并于2023年9月8日下班前报区教委备案(文件名称命名为:xx机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加盖营业执照公章扫描后发电子邮箱:1340580564@qq.com),联系人:周伟华,联系电话:62930928。
特此通知
附件:南岸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南岸区校外培训机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责任清单
1.负责可能影响本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管控工作。
2.负责将本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
3.负责建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主动发现、主动报告工作机制。
4.负责建立本校外培训机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清单,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
5.负责本校外培训机构定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指导本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做好风险隐患点、临灾报警信号、撤离路线、避难场所等信息告知工作。安排部署本校外培训机构的疏散演练工作。
6.实时关注雨情、水情、汛情情况,收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后,及时将信息通知本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员工、家长和学生,并按预警级别,做好应对防范工作。特别是红色预警时,严格落实紧急转移措施,必要时可。
7.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本校外培训机构安全保障工作预算,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及时落实除险清患的各项措施,逐步减轻或消除隐患风险。
xx机构(盖章)
xx年xx月xx日